原标题:19名网约车司机虚拟跑单,获利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获刑

  利用平台漏洞,19名网约车司机虚拟跑单。

庭审现场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供图庭审现场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供图

  8月13日、14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两起网约车司机利用系统漏洞进行诈骗的案件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对沈某等1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至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静安法院介绍,2018年,沈某、魏某、李某等人为谋生开始做起了网约车司机。他们加入一个网约车司机微信群,在群内了解到可以利用平台的规则及漏洞进行虚拟跑单,从而赚取公司垫付的钱款。

  虚拟跑单就是每次群主在群内发出没有真实乘客的虚拟订单,他们通过私信群主便可在偏僻的地点顺利接单,然后通过不拉乘客的空跑或是利用虚拟定位软件模拟行车轨迹完成订单,从而套取车费。有些在本市内的单笔虚拟账单的打车费达1000多元,甚至有些账单高达3000余元。

  2019年1月至11月,19名被告人多次利用相同的方式诈骗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但这些被告人还要给群主部分金额的提成,而且他们在空客空跑期间不能继续接单,车辆还要在路上行驶产生油费,也就是说被告人真正到手的钱少之又少,但因此要承担刑事责任。

  静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两起案件中沈某、魏某、李某等19名被告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19名被告人均赔偿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静安法院法官表示,部分司机以为虚拟跑单骗钱仅仅是道德或违规问题,实际上该行为已经违法并构成犯罪,广大网约车司机一定要引以为戒,增强法律意识。同时,相关信息科技公司应当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监管和技术革新,维护好信息平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