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资质车主通过“货拉拉”接单送货,将被罚3万元-10万元

  从事道路货运经营,要有相关资质。

2020年8月14日上午,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联合多部门,开展执法货运车辆专项执法检查。上海交通执法总队 供图  2020年8月14日上午,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联合多部门,开展执法货运车辆专项执法检查。上海交通执法总队 供图

  “货拉拉”“快狗打车”等O2O网约货运平台,以“线上下单、线下运输”的模式,虽然增加了货运客户来源,缓解“货找不到车、车找不到货”的矛盾,但也给货运市场带来各种安全隐患,车辆注册登记审核不严、擅自改装、客车载货等非法行为时有发生。

  8月14日上午,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联合城管、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4处快速路入口,开展执法货运车辆专项执法检查。此次整治行动是继2020年4月24日后的又一次全市性集中整治行动。

  上午10时10分,在中环路内圈北翟路入口处,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六大队执法人员正在对途经面包车进行执法检查。

  一辆苏MW5W60的车辆被拦下,执法人员打开车后门发现里面装了几个纸箱。驾驶员汪某(化名)供述,这些货物是由货主委托上海可好物流有限公司通过“货拉拉”平台联系到他,汪某通过“货拉拉”软件的内置的联系功能与下单人联系,确认好装卸货地点后,他便开始运输。

  “货拉拉”平台有两种收费方式,一种是线上转账支付,另一种是线下现金支付。汪某通过线上转账支付的方式,按照软件里的运费计价标准收取费用。现场,汪某手机货拉拉软件显示的此次运费为153元,其中包括了起步价30元和超里程费123元,状态为:已支付。作为“高级会员”的汪某,每月支付给货拉拉平台399元,可以享受一天接3单的权益。

  然而,汪某所驾驶的车辆和他本人都没有从事道路货运经营的相关资质。

  截至上午11时,执法部门共查处6辆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违法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将面临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表示,下一步,交通执法部门将继续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要求,开展货运市场乱象整治。针对货拉拉、快狗打车等货运平台车辆中存在的客车装货、违规改装车辆以及违规设置车身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上海交通、公安和城管执法部门已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同时,为了强化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保障本市道路通行安全,交通执法部门正与市场监管部门研究通过《电商法》对网约货运平台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