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11日再次发布通告,就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政务服务作出调整。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期间,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处罚。如因逾期未换证、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延长注销期限。

  在户政管理方面,市公安局表示,居住证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今年1月1号以后的,无论持证人能否及时返沪,系统后台将给予自动签注,无需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户口事项如非急需,建议暂缓办理。确属急需办理的,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