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养老机构可有条件允许家属探视,结婚登记恢复颁证

  养老机构可有条件允许家属探视,逐步有序恢复社区养老服务,恢复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和婚姻家庭辅导……

  3月24日,上海市民政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本市民政系统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第二版)》(以下简称《规范》),针对养老服务领域、儿童福利领域、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福利彩票销售场所、婚姻登记场所,以及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此前的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进行了修订。

  “限定时间、限定路线、限定区域”探视

  《规范》明确,在养老服务领域,针对老年群体自我防护能力弱,养老机构人员密集、环境封闭,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慎终如始,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针对家属探视,继续提倡家属同老年人之间利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建立联系。确需探视到访的,应按照“限定时间(采取预约等方式)、限定人数、限定路线、限定区域(不进入生活区)”等要求进行探视。确有因老年人病重、病危、病故等特殊情况需探视到访的,可不受时间限制。

  探视人应佩戴口罩,出示“随申码”。机构要严格执行防控指南要求,做好登记核查、体温监测、协助消毒、安全提示等工作。家属送餐由工作人员在院外领取并经消毒后转交老年人,餐具使用便于消毒的玻璃器皿或可拆卸外包装。

  针对返院和新入院老年人,因回家居住需返院的老年人,以及新收住入院的老年人,无禁止进入情形的可入院,原则上应在院内隔离区观察14天无异常后再进入生活区。患普通疾病赴医院就诊后需返院的老年人,无禁止进入情形的,可不经隔离返院,并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返院时机构应询问了解老年人居住、旅行、就医、健康状况等疫情相关情况,做好家属承诺等相关记录工作。

  针对护理员和工作人员,对返沪以及新招聘的护理员和工作人员,应当经隔离观察满14天无异常后才能上岗。要求居住在外的工作人员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其居住地出现疑似病例的,应及时报告养老机构。

  针对其他人员,快递、外卖、送药以及不必要人员不进入养老机构,可在院门口进行物品交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等人员可进入养老机构指定区域开展服务。谢绝任何单位进入养老机构生活区参观、检查、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