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生访谈|完善“失信惩戒”制度 企业和个人不因轻微违规而降为失信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今天作客《2020上海民生访谈》的嘉宾是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徐志虎。
徐志虎介绍说,除了一般的行政处罚,城管部门还在探索信用管理信用惩戒的手段。“失信惩戒”制度自2016年7月施行以来,取得了很好的应用效果,市城管执法局累计共向市信用平台归集“双公示”数据10万余条。
自2016年10月到2017年10月,奉贤区城管执法局连续接到12319投诉56起,反映解放路某路口工地有夜间施工扰民现象。在查证属实的情况下,奉贤区、镇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先后对某公司未经批准从事夜间建筑施工的违法行为处罚7次,罚款49万元。奉贤区局根据城管执法失信惩戒文件,在市局门户网站、市征信平台、奉贤区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7起案件处罚信息,企业被行业主管部门扣8分,无法参加标的额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项目竞标,造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今年,修订了城管执法“失信”标准,主要是从“罚过相当”的角度出发,把轻微违法案件信息排除在外。适度提高纳入征信范围案件门槛,对自然人单次罚没金额低于300元和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单次罚没金额低于3000元案件信息,不纳入失信的采集范围;同时,完善失信主体异议处理程序和修复方法,依法保障各类营商主体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本次新修订的《上海市城管执法案件信息归集管理规定》适度提高了“失信”门槛,企业和个人不再会因为一次处罚金额不高的轻微违规行为而降为失信。
自4月14日新规实施后,截止6月11日,市城管执法局共向市信用平台归集“双公示”数据4456条,较去年同期下降52.6%。不予归集的案件信息共9614条,其中位列前五的违法行为有:占用道路设摊经营1636起(17.0%)、本市道路两侧建筑物内的经营者超出门窗经营897起(9.3%)、违反规定设置其他户外设施745起(7.7%)、违反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设施701起(7.3%)、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491起(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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