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管]2月1日-15日,本市共查获酒驾658起!典型案例曝光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聚会聚餐等活动增多。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牢牢记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法规。据统计,2月1日至2月15日以来,全市共查处酒驾658起,其中,醉酒驾驶241起。详见↓

  2021年2月14日夜间,嘉定公安民警在宝安公路裕民南路路口西侧50米处设卡开展酒驾整治行动,23时26分,何某驾驶一辆牌号为苏EW06**的小型轿车,沿育英街由南至宝安公路,向西行驶至设卡点时,被民警拦下检查,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酒精含量为79mg/100ml,为饮酒驾驶机动车。

  2021年2月14日1时28分,杨浦公安民警在军工路进民星路南约47米,查获饮酒驾驶牌号为皖N028**小型轿车的驾驶员付某某,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向其开具公安交通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2021年2月15日19时30分,奉贤公安民警在新奉公路兰博路东约50米查获饮酒驾驶牌号为沪ECM0**轻便摩托车的驾驶员孙某某,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对其处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