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暴力阻碍疫情防控,上海检察机关依法从快批捕两名犯罪嫌疑人

  新民晚报讯 (记者 郭剑烽)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广大医护人员、公安民警、基层干部、志愿者等不顾自身安危,日夜奋战在防疫第一线。但个别人却在这一关键时期,暴力阻碍疫情防控。上海检察机关表示,对于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将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惩治。

  青浦:驾车堵塞小区出入口

  2月11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2月9日13时30分许,青浦区某小区业主张某、封某夫妇及其儿子张某某外出购物返回小区时,小区保安上前对三人进行例行体温检测。

  经检测,张某某体温异常,保安遂让其暂缓进入小区并要求对其复检。

  张氏父子为此表示不满,下车与保安争执,并将车辆停放在小区门口影响正常出入秩序。后经复检,张某某体温显示正常,保安示意其可以进入小区。

图说:张某驾车堵塞小区出入口。上海市检察院 供图

图说:张某驾车堵塞小区出入口。上海市检察院 供图

  但犯罪嫌疑人张某却借故生事,继续与保安进行争吵,拒绝将车辆驶离现场,造成出入口通行受阻。

  当天14时许,青浦公安分局接到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反复向张某解释这是疫情期间的必要防控措施,并责令其尽快将车辆驶离。

  张某非但不听民警劝告,而且故意连续开车点刹,拖延驶离。民警经多次警告无效,遂对张某采取强制传唤,此时张某突然踩油门加速行驶,导致一名民警手臂受伤。

  2月10日,青浦公安分局对张某依法刑事拘留,同日,青浦区检察院对该案提前介入。

  2月11日上午,青浦公安分局将该案移送青浦区检察院提请批捕。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妨害疫情防控工作,开车拖撞执法民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当日,青浦区检察院依法从快批捕了该名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