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普陀警方侦破一起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案
男子陈某爱好饲养小动物,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接触到了一条属于濒危野生动物的高冠变色龙,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在明知已触犯法律的情况下,他仍抱以侥幸心理收购、饲养各类濒危野生动物,还在自家配起了种,之后通过网络进行交易……近日,普陀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该起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相关涉案人员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月初,普陀公安分局东新路派出所接到江苏扬州警方移交线索:扬州警方在查处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中发现,居住在上海的一李姓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获此线索后,普陀警方立即开展调查。民警经过实地走访,很快锁定了这名李姓男子。8月4日上午10时许,民警在宝山区顾荻路某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根据李某交代,当晚9时,民警又在闵行区浦瑞南路某小区内,将向其提供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并当场查获属于濒危野生动物的球蟒16条、红尾蚺2条。
到案后,李某、陈某如实供述了各自的犯罪事实。原来,2017年,陈某通过网络,第一次购买了一条属于濒危野生动物的高冠变色龙,从此成为一名“爬虫爱好者”。觉得饲养一条变色龙不过瘾,2018年10月,陈某在网上与卖家事先联系好之后,专程开车远赴河南,购买了10条同样属于濒危野生动物的球莽,带回家中饲养、配种,并将培养出的小球莽通过网络与他人交易。2019年9月,应经营爬虫店的朋友李某之托,陈某再次通过网络,购买了一条高冠变色龙之后,加价200元卖给了对方。而李某,又在此基础上加价600元卖给其他买家牟利。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某、陈某均在明知所收购的野生动物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情况下,仍然进行收购、饲养,其行为均已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陈某因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切勿让爱好凌驾法律之上。若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警方、林业部门举报。警方将持续针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开展严厉打击,全力维护本市良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