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沪公安推出四方面重要举措,让上海的道路交通更安全!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介绍了上海道路安全管理相关情况。今年以来,全市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7.6%、54.7%、13.2%。下一步,将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加大酒驾醉驾依法整治力度;自7月13日起,取消行人交通违法“累进式执法”模式,对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据现行交通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今年下半年交通安全形势和举措详见下文↓

  受疫情影响,今年一季度市民出行普遍减少,日均车流约为常态的40%。随着社会生产生活逐步恢复常态,全市道路交通流量也恢复到正常水平,加之道路修整、占路施工,以及汛期来临、雨水增多,早晚高峰道路可能更加拥堵。据分析,影响本市下半年交通安全畅通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市政工程大范围施工,对道路交通产生影响。今年以来,已有446个占路施工项目被批准实施,目前正在施工建设210个,施工里程约196公里,主要包括北横通道新建工程、天目立交改建、济阳路快速化改建,以及轨道交通等重大市政工程。下半年,道路积水点改善、老旧管网改造、道路大修等项目以及近100公里的架空线入地与合杆整治工程都将开工,道路资源更加紧张。这些项目遍布全市16个区,有120个项目在中心城区,市区79条地面主干道20%的日间通行能力将受影响。

  二是大型货运车交通安全问题依然严峻,超载、不按规定让行、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等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今年以来,虽然大货车亡人事故同比下降了46.2%,但随着大货车流量恢复常态,4月份以来相关事故数环比已呈上升趋势。

  三是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守法意识仍较为薄弱,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仍较为常见。今年以来,本市发生涉及非机动车、行人的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分别占到亡人事故总数的67%和18%,这些事故中大多都存在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行的问题,管理任务依然艰巨。

  下一步,将结合本市道路交通实际,坚持细致、精致、极致的标准,进一步细化落实针对性强的各项交通管理措施,不断改善城市交通安全软环境,满足市民群众交通出行新期待。主要有四个方面工作:

  

  精细化交通组织,缓解道路资源供需矛盾。

  针对每一个道路施工项目,都精细配套“一点一方案”。

  一是深入调研,细化制定交通组织方案。施工前,会同建设施工单位到现场反复踏勘,共同研究交通组织策略和分流绕行路线,科学合理制定配套交通组织方案。

  二是综合施策,有效提升路网通行效能。综合运用可变车道、单行道、优化信号配时、路口改造等手段,深挖周边路网分流潜力,有效化解拥堵节点,将施工影响降至最低。

  三是动态布勤,广泛开展出行路线引导。依托智能视频监控、直升机、无人机等开展巡视,实时跟踪交通流量变化,动态调整勤务布局,及时调派警力开展现场疏导。同时,运用各类媒体,加强对施工区域周边通行路线的宣传,联手高德、百度等导航软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为市民出行提供指引。

  

  全方位治理隐患,有力降压交通事故风险。

  进一步加强对“人、车、路”各类交通要素的风险隐患治理,实现交通事故“减量控大”。

  一是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努力提升防护指数。根据相关研究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三分之二以上为颅脑损伤致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目前,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本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在先行试点的金山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的比例已经达到90%。本市将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并严查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

  二是从严查处易致祸违法,扎实推进“清零除患”。随着餐饮、娱乐场所陆续开业,酒驾醉驾违法犯罪有所“抬头”。今年3月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查处酒驾醉驾6108起,同比上升21.9%。现在已进入酒驾醉驾易发多发的夏季,将进一步加大依法整治力度。同时,继续深化道路交通违法“清零除患”专项工作,对“违法大户”开展清零和催告,督促其尊法守法。此外,自2017年起,上海公安机关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累进式执法”(即第一次教育、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及以上处罚),三年来,教育、查处了一大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多年的宣传引导和执法管理,“尊章守法、安全出行”已成为大家的共识。为进一步规范行人交通行为,自7月13日起,将取消行人交通违法“累进式执法”模式,对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据现行交通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是加强源头管控,积极推动多元共治。会同交通、应急等部门,对“两客一危一货(即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货运车辆)”、出租车、公交车、渣土车等企业,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各级政府部门职能作用,共同开展道路隐患治理、企业源头管控、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形成共管共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