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脑梗律师赖在委托人的房子里,你想要干什么?

  2011年,侯女士离婚,请了一名姓刘的律师打离婚财产官司。官司结束后,侯女士名下多了一套拆迁安置房。到了现在,这套房子市值360万。

  但是对于这起官司,侯女士当时的要求不高,只要得到80万就可以了。她跟律师签署了风险代理。换句话说,只要刘律师拿出80万交给侯女士,那么这套房子无论值多少钱,都归刘律师所有。

  可实际上,刘律师可能当时没那么多钱,于是他又拉了另外一名窦律师入伙,准备共同买下房子。至于房屋过户以后的收益,则由两位律师之间再分割。侯女士为什么肯答应呢?因为刘律师新提出了方案,多给她30万。新入伙的窦律师给侯女士80万。刘律师再给侯女士30万。这不就110万了,没损失什么,还整整多了30万收益,当然愿意了。

  此后,刘律师先给了侯女士20万,说是剩下的作为押金,过户以后再给。那么剩下的80万,侯女士可以直接问窦律师要。侯女士说可以。可是当侯女士去找窦律师的时候,发现窦律师违法犯罪了,被抓起来了。好不容易等到窦律师被放出来,窦律师却突然反悔了。他说你不要来找我,我一分钱也给不了。

  侯女士的期望值,从原来的80万,变成110万,可到手却只有20万,当然心有不甘。当然,她还是有底气的,因为房子没过户,还在她的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