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法院昨天(28)对“戴森打假第一案”的主犯及主要骨干被告人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主犯方某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对主犯谢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万元。至此,被称为戴森“全国打假第一案”的系列案件已基本审结,这个制假集团里的35名被告人已分别被判实刑并处罚金,刑期从六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罚金总额达人民币10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