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客的“霸王条款”
“简直是霸王条款,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直接是通知我们。不同意就不支付给我们房租,”有房东表示。
一份由青客公寓下发给房东的“降租解约沟通函”显示,“方案您未回复确认之前,我司将暂停支付您租金。”
青客给房东的理由是:青客根据对房屋的过往数据统计,每月支付给房东的租金已远远超出了青客从租客处收取的租金,属于“高进低出”情形。对此,青客根据中央6部委监管精神,提出“高进低出”解决方案供房东选择。解决方案一共两条:一是降低该房屋托管租金标准,此外,托管合同剩余租期内每年增加一个月的免租期,具体免租期限为每年的1月份。二是解除房东与我司签署的《房屋托管租赁合同》,房屋内家具赠送,家电撤出,房屋租金计算至青客房屋实际返回之日止。
“对我们房东而言,就只有接受方案和拿不到租金两种选择。电话里业务员从来不会好好跟你沟通。”有房东反映道。
也有房东反映,在不同意降租并投诉及上访后,青客要求租金支付方案由按季度支付改为按月支付,同时留有3个月的观望期,如果租客不回复将按青客的降租通知强制执行。

前述提及的青客根据中央6部委监管精神,是指2019年12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中央6部委联合发布了建房规(2019)10号《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其中第九条明确提出加强对“高进低出”(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的监管。
“我认为青客的做法并不合理,我们都是签好合同的且仍在合同期内,如果要降租也应该以协商的方式,而不应该以不降价就不付租的形式。况且当初约定的房租价格如果青客赚了很多,难道房东可以无故提出涨租吗?”房东李小姐说出了大部分房东的疑惑。
而对于租客而言,面对房东告知的“将断水断电、换锁”等行为,青客也尚无解决方案,工作人员称,“房东没有任何权利赶租客,被赶走可以直接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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