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新闻热线62706270日前接到家住闵行区浦锦街道北江燕路68弄的居民曾先生的来电,反映住在他楼下的二楼住户,在公共平台上搭建玻璃房,把公共区域当成了自家的阳台,不仅影响了他人的日常生活,还带来了安全隐患。请听本台记者陆兰婷、吴雅娴发来的报道。

  曾先生说,他们小区在建造之初,二楼住户的阳台外面有一个狭长的平台,于是有些居民就动起了脑筋,把本该属于公共区域的变成了自家的空间。

  [曾先生:二楼 就改了个玻璃房,他是家里雨棚就搭在我窗口旁边,日里开门热量都进来,阳台门不好开。一个是不安全,一抬脚就到我房间里来了,跟他投诉城管就说这个是历史遗留问题,后面我再问12345,12345说我们尽力了,我们没办法。]

  记者在曾先生家中看到,因为该房型南北都有狭长的公共平台,所以二楼住户把前后的平台都搭建自己的空间,南面的玻璃房大概有6、7米长,1.5米宽,用玻璃和不锈钢搭建,北面的也是6、7米长,宽度不超过1米,用不锈钢作为棚顶。滴答、滴答的雨水和空调水的声音搅得的曾先生无法休息。

  [人家开空调我就没办法睡觉。下雨响得不得了,上面人家的空调水滴下来,天天像下雨,没办法睡觉的。]

  记者联系了浦锦街道,城管中队队长朱谊告诉记者,二楼这家住户在刚违建搭好阳光房后不久城管就对这户人家的房产做了注记,限制了该房产的交易。但是朱队长表示,由于该小区房型的设计的特殊性,类似搭建阳光房和雨棚的现象比较普遍,真正上门拆除恐怕会有一定的难度。

  [下午去摸了一下,类似于这样的房子,90%以上都搭掉了。这个可能是因为建筑的原因吧。]

  记者建议,无论有多大的难度,城管部门应该上门和违建户交涉。没想到第二天朱队长就兴匆匆地告诉记者,业主很配合,愿意拆除。

  [跟201的这个房东也谈了,利害关系也跟他讲清楚了,铝合金玻璃肯定全部拆掉,他是因为是外来人口,靠积分可能还要解决户口。他在这边还要转户口或者这样那样的。

  记者:搭违法建筑有可能也影响它几分的

  朱队长:对的,我们下午把这个话也告诉他,应该讲他那个男主人态度还蛮不错。]

  早在2014年本市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就规定,对租住在违法建筑中的来沪人员,公安或人保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不予办理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同时还明确:对本市拒不拆除违法搭建的当事人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但是6年过去了,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很少有违建当事人被列入征信系统。这可能就是违法建筑屡禁不止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