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老娘舅”在哪里?

  采访中,不少物业专家都认为,国家发改委指导地方放开非保障房物业、住宅小区停车费后,关于开发商持有的地下产权车位的确形成了某种程度上的监管“空白”,尤其是部分业主大会还没成立的小区。

  “希望开发商按照市场需求定价,建立和业主的协商机制,停车费不要大起大落。”上海物业行业协会秘书长许玉彪表示。

  事实上,上海已酝酿成立第三方机构,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标准和价格进行评估,在物业和业委会之间搭建一个中立客观的平台;适时公布一些服务基础项目的成本价;成立物业费收费纠纷的快速仲裁机构,通俗地讲,就是要有一个“老娘舅”。

  不过昨天许玉彪告诉记者,这样的第三方“老娘舅”机构目前仍在筹备中,还没有成立。

  “过渡期”如何监管?

  那么在发改委已经放开停车费,且第三方“老娘舅”又没有成立的“过渡期”,对于产权地下车位应该如何监管?

  “放开不代表可以任性,发改委放开服务价格的初衷在于市场竞争,而不是搞垄断,不要歪曲发改委放开价格的意图。”黄友健说。

  事实上,在放开住宅小区停车费,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以物业服务为例,谈到“对于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可以由业主委员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比质比价,选聘服务质量好、收费标准低的物业服务企业。”

  市发改委对于取消停车费的指导价解读则是“目前尽管还存在物业公司认为人工成本等不断上升、收到的物业费不够,而老百姓却认为物业费高等问题,但从市场角度来说,本市有2600多家物业公司,竞争程度已经比较高,具备放开的条件。开发商对选择哪家物业公司可以进行招投标,老百姓在买房时也可以把物业费、停车费等作为选择依据。”

  对于这些放开的领域,价格不再是物价部门说了算,但有关部门会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消费者等各方力量,强化市场价格行为监管。

  “即使放开了指导价,针对最容易产生垄断的行为,例如开发商地下产权车位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协调加以干预,不能让其任性涨价。”黄友健说,万一遇到地下产权车位大幅涨价的情况,购房者应该仔细阅读当初的购房合同,包括楼书等宣传材料,如果发现开发商的做法违反了合同约定,可到物价、房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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