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本市中小学9月1日开始开学,市教委公布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知

  同学们、家长们注意啦!市教委说,本市中小学9月1日开始开学;高校及中等职业学校从9月1日起,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原则,自行确定具体开学时间。2020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详见↓

  严格暑期校园疫情防控

  各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理,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成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一)完善校园防控体系。

  各级各类学校要细化暑期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方案,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暑期应急值班值守。各高校每天(含节假日)须有1名党政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其他各级各类学校须安排专门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

  (二)严格校园人员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行政管理、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工作实际、合理确定暑期留校人数。留校学生出入校门须实行严格登记制度和体温检测制度,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执行晨午晚检制度。暑期到校工作的教职员工尽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确需离开本市的,再次进校须履行审批手续。

  (三)加强校园安全卫生等专项整治。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工作,重点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进行传染源检测排查。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重点做好实验室防爆、防火、防泄漏等安全工作。要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整治校园整体环境,规范开展病虫媒防治,同时根据需要面向师生有序开放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并做好通风和定时消杀工作。

  (四)严控聚集性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暑假期间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做好留校师生员工的疫情防控工作,暑假期间原则上不组织聚集性活动,暑假期间学校暂停军训、夏令营、社会实践等聚集性活动。

  (五)优化师生员工发热处置流程。

  暑假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对留校师生员工发现的发热病例,要及时安置在临时留观区,经观察并复测体温,确实发热的,学校须及时通知并安排学生就医;对未成年人应立即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及时到校带其就医。对于需要就医的学生,由医疗机构按规范诊疗流程排查诊治。各级各类学校要安排专人做好留校师生员工发热病例的处置及信息填报工作。

  (六)强化暑期信息报送。

  原则上各中小学、幼儿园学校负责暑假期间本校、园师生员工(含已毕业学生、幼儿)的人员管控及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各高校、中职校负责暑假期间本校师生员工(不含已毕业学生)的人员管控及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