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示】上海两大机场在列!枢纽机场联通轨交重点项目公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昨天公布关于促进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的意见,并公布重点项目清单。其中上海涉及浦东国际机场联通沪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已批复可研,吴淞口长江隧道越江段等已先期开工;上海虹桥机场联通沪苏湖铁路已批复可研,计划2020年开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的意见(节选)

  强化规划引导

  (一)积极做好顶层统筹。

  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科学规划机场轨道交通集疏运系统。国家铁路网、城际铁路网、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机场布局规划之间要加强衔接,促进各种交通规划融合推进。轨道交通规划、机场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要加强衔接,城市规划应考虑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建设,优先将机场轨道交通集疏运系统纳入规划。枢纽机场要加强统筹考虑,因地制宜,结合区位特点和资源禀赋,明确功能定位,注重机场集疏运系统中各种交通方式一体化衔接,科学谋划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的类型、线路和建设时机,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功能。暂不具备条件的要预留好建设用地和空间等条件。

  (二)注重机场分类施策。

  根据机场旅客集散需求和相关规划建设等情况,对功能定位、规模不同的机场分类施策。国际枢纽机场应联通干线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市域(郊)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有效辐射周边800~1000公里范围内的地区。区域枢纽机场应尽可能联通干线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市域(郊)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有效辐射周边300~500公里范围内的地区。其他年旅客吞吐量10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应尽可能联通市域(郊)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本期规划目标年预测年旅客吞吐量可达到3000万人次及以上的机场,宜充分预留干线铁路或城际铁路等建设通道。少数具备条件的支线机场也应尽可能联通轨道交通。

  (三)加强一市多场联通。

  一市多机场的城市宜根据枢纽机场功能定位,充分考虑航空客货中转需求和溢出承接。现有一市多机场的城市,应在现有轨道交通基础上,通过改造和优化流程,以及新建城市轨道或市域(郊)铁路直接联通等方式,努力提升多场间的联通便捷程度。规划建设多个枢纽机场的城市,应提前做好轨道交通联接规划,确保项目同步建设或预留建设通道。

  加强建设协作

  (一)合理确定建设时机。

  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接入时机的关系,有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统筹确定机场轨道交通系统的开工时间。当机场客流量和建设条件均满足相关要求时,加快机场轨道交通系统的建设。需要联通干线铁路或城际铁路的枢纽机场,要充分利用相应的铁路建设契机,加大协调力度,适时将其引入机场。

  (二)推进建设协同管理。

  加强建设管理协作,推动各主体理顺管理界面,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机场轨道交通建设。同步建设的机场和轨道交通系统,要做好建设工作的协调、协同;不同步建设的项目之间,要相互做好建设条件的预留。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旅客出行和运营管理的需要,注重轨道交通与机场之间便捷换乘,尽可能缩短换乘距离,实现无缝衔接。

  (三)加强接口标准衔接。

  加强机场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之间接口部位建设制度、规范、标准等互认或统一,为机场工程与轨道工程的充分衔接提供技术支撑。研究制定经济适用的接口部位设计、建设等标准和规范,促进机场轨道交通建设。

  提升运营水平

  (一)加强空铁信息联通。

  建立健全空铁联程联运管理体制机制,切实打破行业分割,打通运营规则,完善协作机制,破解联程联运管理中的难题。积极推动整合信息平台,加强数据、时刻、规则等衔接,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便于轨道交通根据航班情况合理调度车辆和旅客安排出行。

  (二)积极开展联合运营。

  机场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与机场及基地航空公司之间应加强战略合作,共同打造优质的空铁联程联运服务。根据航空客流变化情况,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合理安排运力,科学编排车次,适时开行快、慢车,满足不同旅客出行需要。

  (三)提高出行便捷程度。

  简化换乘环节,优化轨道交通车站城市航站楼的值机、行李托运等服务,推进轨道交通与机场安检互认,提供便捷的换乘服务。创新服务,开发空铁联程联运产品,研究推出一票到底、多种票价机制等灵活措施,方便旅客出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