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案值过亿!上海市检一分院集中公诉6起洗钱犯罪案件,4起为亲属犯罪

  新民晚报讯 (记者 郭剑烽)昨天,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6起洗钱案提起公诉。

图说:宣布逮捕决定。市检一分院供图图说:宣布逮捕决定。市检一分院供图

  经查,2016年至2019年间,孙某、陈某、司某、夏某、朱某、吉某等6名被告人,明知是他人受贿犯罪所得,采取提供资金账户、虚构交易、协助资金转移、藏匿丢弃财物等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应以洗钱罪追究刑事责任。6起洗钱案涉案总金额折合人民币超1亿元。

  检察机关已于法定期限内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此前,6名被告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悉,这6起洗钱案是2019年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的线索,在对资金流向追查的过程中发案的。

  被告人孙伟的弟弟孙强是一名国家工作人员,虽然只是小小的科级干部,但是孙强收受他人财物的胆子却不小。为了将受贿的巨额财物“洗白”,孙强将目光放到自己哥哥身上,觉得关键时刻还是亲情靠谱。

图说:被告人丢弃的部分金条。市检一分院供图图说:被告人丢弃的部分金条。市检一分院供图

  哥哥孙伟也未辜兄弟情深,虽然知道孙强的巨额财物来源非法,碍于亲情,依然充当起弟弟的洗钱帮手。2017年至2018年间,受弟弟孙强的指使,孙伟将弟弟受贿的600万现金和25公斤黄金藏匿于宁波家中。同时,经孙强的指示,孙伟和妻子注册成立了一家贸易公司,这样受贿的钱款可以通过虚构贸易等方式掩人耳目,孙强受贿的115万余元钱款 “洗白”为正常的贸易利润。孙强的妻子王佳则利用自己控制的8个银行帐户,小额多笔存入丈夫的493万余元受贿款,随后再将钱款转移到嫂子陈杰等人的账户藏匿。

  案发后,孙伟夫妇不但未主动交出赃物,又一次听取孙强的建议,将25公斤黄金丢弃到河道中。至案发前,孙伟收取弟弟给予的好处费近76万。到案后孙伟在前6次审讯中均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一直到第7次才如实供认,就其原因,孙伟懊悔的说“他是我弟弟,他让我帮忙我不好意思不帮,做了错误的选择。”

  碍于亲情,终于犯法。孙伟一家就这样充当了弟弟孙强的洗钱帮手,触犯法律,难逃制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条链接: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环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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