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去年上海住房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超千亿元,同比增逾9%

  2020年,上海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08万笔,共1029.1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10%、9.58%;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00.48亿元。

  3月30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上海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透露了上述数据。截至2020年末,上海已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83.32万笔,共计9757.14亿元,贷款余额4978.7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62%、11.79%、11.88%。

  支持职工购建房1298.34万平方米

  《报告》称,2020年,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共支持职工购建房1298.34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4.72%,比上年末增加0.7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贷款合同约定的存续期内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92.18亿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62.56%,90-144(含)平方米占33.00%,144平方米以上占4.44%。购买新房占29.01%(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7.26%),购买二手房占70.99%。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1.9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7.81%,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23%。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6.19%,30岁-40岁(含)占55.35%,40岁-50岁(含)占15.50%,50岁以上占2.96%;首次申请贷款占85.91%,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4.09%;中、低收入占87.91%,高收入占12.09%。

  目前,上海购买首套住房家庭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个人为5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个人为60万元);本市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个人为4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个人为50万元)。

  异地贷款方面,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204笔1.71亿元。到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50亿元,异地贷款余额2.41亿元。

  约339万职工提取千亿元住房公积金

  《报告》还显示,2020年,新开户单位5.18万家,净增单位2.48万家;新开户职工68.50万人,净增职工1.55万人;实缴单位45.15万家,实缴职工884.33万人,缴存额1687.3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81%、0.18%和10.03%。2020年末,缴存总额12774.99亿元,比上年增长15.22%;缴存余额5361.77亿元,同比增长13.57%。

  2020年,339.1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046.75亿元,同比增长15.40%;占当年缴存额的62.03%。到2020年末,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7413.22亿元,比上年增长16.44%。

  提取金额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6.01%,租赁住房占11.3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5.63%,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4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2%,出境定居占0.03%,其他占2.55%。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83.26%,高收入占16.74%。

  此外,2020年8月20日,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在上海顺利召开。沪苏浙皖四地已率先推进跨地区购房信息协查、异地贷款证明信息互认、购房提取异常地区警示公告、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专栏等合作项目落地。今后,一市三省将通过齐力打造信息数据共享、业务标准统一、风险防范协同的“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品牌,共同推动长三角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成为行业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