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上海电力昨天发布消息,从明年1月起,本市电力用户阶梯电量将按自然年计算。目前上海居民一个年度的阶梯电量计算周期是从前一年的12月1号开始,至当年11月30号结束。根据新规,明年开始,年度阶梯电量的计算周期将变为当年1月1号开始,至当年12月31号结束,完全与自然年相一致。由于今年12月,也就是本月度既不在旧年度周期,也不纳入明年周期,则单独按照年度阶梯总电量执行。也就是说,如果本月度用户实际使用电量不超过3120度,按照第一档阶梯电价收费;在3120-4800度之间,执行第二档阶梯电价;超过4800渡,则执行第三档阶梯电价。需要说明的是,本次调整对电价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