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徐汇滨江两个新楼盘认筹,要求认筹金达到600万元,且全额付款,引起社会关注。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市房管局等6部门昨天联合约谈了在沪经营的主要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代理公司和有代表性的房企,其中特别明确,不得通过所谓‘认购金’或‘资金证明’等形式,变相提高购房人的首付款要求。

  此外,会议明确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参与经营贷、首付贷、消费贷等违法违规房地产金融活动;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不得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房地产广告,推销房地产;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上市时不得以承诺“保证摇到”“保证买到”等“碰瓷”,收取所谓“茶水费”“关系费”。

  以上由记者顾赪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