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日前向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下发急件,根据上海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工作最新要求,目前上海各相关行业协会已对商贸、餐饮等行业复工复产复市提出新的要求,原工作指引已经废止。因此,3月11号《市商务委关于转发的商贸、餐饮等行业复工复产复市工作指引的通知》即日起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