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3日19时07分,金山公安民警在塘园路金龙新街路口北侧,对违法当事人夏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20年9月3日9时43分,奉贤公安民警在环城东路乐谊路路口北侧,对当事人胡某实施的“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0年9月4日9时47分,闵行公安民警在七莘路青年路路口对当事人李某实施的“驾驶非机动车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20年9月4日11时15分,虹口公安民警在中山北一路花园路路口东侧,对违法当事人郑某实施的“非机动车借道行驶不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20年9月5日8时46分,宝山公安民警在沪太公路出友谊西路路口北侧,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李某实施“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2020年9月7日9时01分,虹口公安民警在逸仙路场中路路口对违法当事人黄某实施的“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0年9月9日9时15分,奉贤公安民警在南奉公路神州路路口,对当事人王某实施的“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