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花白鲢、尾细鳞鲴……上海在黄浦江上游增殖放流近20万鱼苗

  2000斤花白鲢、134336尾细鳞鲴被放流,它们将用于改善黄浦江的水域环境。

  2020年12月10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在米市渡码头(黄浦江上游松江段)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现场获悉,本次活动共放流2000斤花白鲢、134336尾细鳞鲴,鱼苗长度均为10厘米,并经过事先专业的鱼苗选取与防疫检测以保证鱼苗质量。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表示,此次放流的两类鱼苗可补充和恢复水生生物资源,同时它们食用水中的藻类和浮游生物,可达到净化水质和改善水域环境的作用。

被放流的鱼苗 澎湃新闻记者 邹桥 图被放流的鱼苗 澎湃新闻记者 邹桥 图

  为什么会选在12月进行增殖放流?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工作人员表示,鱼类是变温动物,水温5-8℃时,鱼类新陈代谢低,几乎不摄食,鳞片紧,进行放流操作不容易受伤。因此苗种放流最佳时间是在冬、春季低温季节,这种温度条件下有助于提高放流品种的存活率。同时,苗种的生长期也会影响放流时间的选择。另一方面,在禁渔期内放流,可以有效杜绝偷捕、误捕现象发生,有利于对放流鱼苗的保护,达到更好的放流效果。

被放流的鱼苗被放流的鱼苗

  工作人员还介绍,在长江(黄浦江)流域增殖放流,选择的鱼类品种也有讲究。

  一是选择可以改善水质和水域生态环境的放流品种。例如通过放流鲢、鳙等滤食性品种,能大量滤食水中的藻类和浮游生物,从而达到净化和改善水质的目的,发挥抑制蓝藻爆发的作用。

  二是选择可以促进渔业增效,实现渔民增收的经济品种。例如经济价值较高的翘嘴鲌、细鳞鲴、黄颡鱼、花䱻等,放流之后过一段时间,合法捕捞渔民的渔获效益能得到较大提高。

  三是选择能够补充和恢复水生生物资源的放流品种,例如通过增殖放流一些濒危物种如松江鲈鱼、胭脂鱼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对濒危物种的保护作用,维护生物多样性。

  同时,经过人工培育、杂交改良的动物,外来物种以及凶猛的捕食鱼类均不能放生,否则可能打破本地原有的生态平衡。

上海三部门在黄浦江上游增殖放流。上海三部门在黄浦江上游增殖放流。

  普通市民日常放生需要注意些什么?

  工作人员介绍,首先,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渔业主管部门原则上鼓励、支持开展放流活动,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应当提前15日向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放流苗种应当是来自有资质的生产单位的本地种,并依法经检验检疫合格。

  第三,放流地点应当选取水质优良、饵料充足、生物资源丰富的水域,避免选择城市公园水域或是水质有污染的水域。第四,应当选择尽量贴近水面的放流方式,有条件的应当选择采用滑道等设施,减少苗种机械性损伤,杜绝抛洒或高空倾倒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