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台新闻热线62706270日前接到听众张女士来电,反映自己购买的一套叠拼别墅在交房时发现开发商原本承诺的私家花园变成了小区公共绿地。请听记者王迪杰发来的报道:

  张女士购买的叠拼别墅位于松江区城隆路上的新城上坤樾山半岛小区。张女士说,她在2018年3月购买了该别墅的上叠,当时销售人员介绍上叠住户独享别墅北侧花园,交房后发现所谓“独享”变成了“共享”,小区任何人都能随意进出。

  [当时销售跟我们说是“上北下南”的原则,他给到我们的宣传册,上叠入户门的位置是在那个北面花园的地方。非常心动,觉得我们上叠能够有这样的一个花园。等到实际交付后,我们就发现原来承诺给到我们北面独用的空间没有了。]

  记者在现场看到,别墅南北两侧的确各有一片围起来的绿地,但是在南面绿地入口处多了可视对讲设备。张女士说,他们在看样板房的时候,北面绿地相应位置是他们上叠住户的可视对讲设备。

  [样板房看的时候,可视化的系统在这个北花园的外面,所以我们觉得可视化系统往里的都是我们上叠的独用空间,可是在实际交付后,它的这个可视化的系统移到了我们的家门口,家门口有猫眼,我需要这个可视化干什么呢?]

  在张女士提供的购房宣传单页上,户型图对应位置的文字说明中,第一项明确有“独拥私家花园”字样。对此,开发商客服总经理程小姐回复说,

  [这个的话我们就是按照实际情况来交付的,专属就代表要上锁嘛?]

  记者留意到,在宣传单页的右下角有一行小字,“实际交付结果以双方签订的最终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杨状律师认为,该条款涉嫌“霸王条款”,可能无效。他建议,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对于重要细节最好能够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如果说最终确定购买该套房屋,让开发商在宣传单页上面盖章,否则的话如果一旦发生纠纷,开发商可能会说(宣传页)并非是开发商自己印发。最好和开发商工作人员沟通,自己购买该房屋的主要的细节要求,以及开发商的一些卖房的卖点,都能够明确地写入购房合同,作为购房合同中的条款,在后期如果发生纠纷的话,对于购房者而言,就是一个很明确的约定。]

  以上由记者王迪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