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政协委员建言减轻育儿负担:试行家庭为单位的课税制度

  1月17日下午,上海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举行专题会议。在主题为“着眼‘五个坚持’,不断提高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专题会议上,马驰、曹艳春、杨雄等21位委员先后发言,现场气氛热烈,多次出现“抢话筒”现象,前一位委员的话音刚落,下一位委员就立即接上。

  “社会治理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法治,比如去年实施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就是最典型的案例。”曹艳春委员在发言中建议,以家庭为单位加强法律保障水平。同时,增设家庭基本养育保险,以保险形式对养育子女的家庭进行经济补贴,减轻育儿负担。

  她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虽然规定子女教育费用可以作为专项扣除,但是没有将0-3岁幼儿教育纳入扣除范围;试行以家庭为单位的课税制度,缓解家庭育儿的经济困难,可以尝试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进行先行先试。

  如何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陆月星委员认为,首先要有现代治理的理念,比如要从他治转向自治。

  “城市的主体是市民,但是现在较多情况下市民还是处在被动接受制度或者他治的状态。”他说,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家里面,家长太强势,包办太多,一般而言,子女的自治能力会比较弱,“我们要坚持倡导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真正激发增强市民的自治意识和自理能力。”

  陈建兴委员则在发言中,为街道和居委会诉苦。“最近我走了一些街道,感觉现在做街道和居委会工作太难了。他们反映只要与街道有关的事情就属地化,各个条线部门都在对街道工作进行评估、考核、排名。”他说,一些工作重心下移了,但权力没有下放,资源没有下沉。很多工作都要考核,繁琐过多的报表统计往往让基层苦不堪言。

  陈建兴委员认为,提升国际大都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重心在基层。除了要传承传统工作方法的精髓,还要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社区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对社区管理人群要精准分析。社区干部要善作为,要学会分析研究社区、园区、小区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和新趋势,研究困难人群的制度,扩大困难群体帮扶覆盖面。